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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受理涉案3300多万元非法吸收存款案
发布时间:2013-01-22 16:56:23


     本网讯(程君)   1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由桂平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影响极其恶劣的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3300多万元,被告人陈信德、张坚被推上了正义的审判席。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3月,陈信德与陈焕森、陈焕忠通过受让股份取得了桂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营管理权,陈信德为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坚为公司出纳。公司先后开发桂平市绿榕苑、新兴苑、绿景翠苑、新桂苑、绿宝山庄等楼盘,并向社会出售。2003年8月至2006年9月,陈信德为解决公司资金困难,以公司的名义与他人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协议,以每月3分至1角的高息为诱饵,大量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3起,合计人民币3352.654万元(已支付利息231.572万元),至今无法归还被害人。张坚明知陈信德以公司的名义使用虚假的协议书高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以自己的名义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帮助陈信德将非法吸收的存款进行领取及转移,或在虚假的购房协议上签名。

    此外,2004年11月,陈信德为了尽快获取船坞平台造船,向时任桂平船厂厂长的秦某(已判决)非法行贿人民币4万元。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牵涉范围广、公众关注度高,该院刑事审判庭在立案当天即向院刑事大案要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汇报。领导小组对此高度重视,随即召开会议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并确定了刑庭审判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的李副庭长为案件主办法官。目前,该案正处于前期阅卷阶段。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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