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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柴做饭引发爆炸 炸伤手掌起诉获偿
发布时间:2011-05-18 16:13: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于鹏 李卫华)   因某公司在刘凯的承包地施工后将未经使用的焊枪子弹遗留在现场,不知情的刘凯拣拾柴禾烧火做饭时引发灶膛爆炸,导致其被炸伤。近日,北京市延庆县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审理。

    刘凯诉称,其到自家的承包地拾柴火,待其回家烧火做饭时,灶膛发生爆炸,其右手掌被炸伤。其认为可能是柴火中存在爆炸物品,立即拨打110报警。三天后,其感觉右手掌疼痛难忍,遂到医院检查,发现手掌内存在金属异物。经多方了解后得知,该爆炸物是没有使用的焊枪子弹。经调查,刘凯发现其承包地内散落了很多焊枪子弹的弹壳,为被告某公司施工后遗留。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某公司赔偿原告刘凯3600元。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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