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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车载女友出事坐牢 出狱主动赔偿获谅解
发布时间:2012-12-13 11:41:34


     本网讯(黄赫思 隆兵)   2012年12月1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居民黄强将8000元赔偿款交给了已故女友的母亲手中,双方和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执行工作。

    黄强与利莉是一对感情很好的情侣。2009年的一天,在利莉的极力要求下,黄强无证驾驶一辆无牌照,车况不良的两轮摩托车搭送利莉往那坡县城外送饭,当返回至20316线80公里加700米处发生事故,利莉当场身受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时,利莉的母亲蓝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结果法院依法判决黄强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蓝莹3万元。但当时黄强因自身没有收入也无任何财产,人蓝莹同意中止执行,待其有财产之时再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三年后的2012年,黄强服刑结束,并找到了稳定工作,但事到如今,他与女友利莉曾今度过的美好时光总在脑子里挥之不去,后悔当初的鲁莽和对交通安全的忽视,黄强主动找到那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要求履行三年前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表示只有这样才能减轻自己的罪过。

   执行法官找到申请执行人蓝莹并说明情况,蓝莹被黄强的行为所感动,谅解了黄强,最后两人达成和解协议:黄强倍偿8000元后,终结本案的执行。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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