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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法院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坚持“全程关心“
发布时间:2011-05-20 10:56: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震 陈龙)   今年以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在审理中坚持案前沟通、案中挽救、案后回访和案外预防,做到“全程关心”,所办案件均达到了无改判、无发回、无错案、无超审限、无申诉上诉的“五无”标准,未成年罪犯重新犯罪率为零。

    在案件审理前,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父母、教师进行联系、沟通,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时的思想状况、犯罪动机及其性格特点,掌握犯罪诱因,为审判工作和帮教工作做准备。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而被宣告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及单处罚金的未成年被告人,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和解决其实际困难。

    在案件审结后,对“缓、管、免”和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定期回访、考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促使其改过自新,最大限度防止他们重新犯罪。近几年来,回访率均在60%以上。

    此外,加强案外法制宣传,通过组织中小学生旁听典型案件庭审、进学校及社区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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