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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反思:我们的社会出了什么问题
作者:汶金让   发布时间:2011-05-23 10:29:39


    在药家鑫一案中,有人做了这样一个假设:药家鑫是个骑自行车的小伙,一边骑车一边听MP3,结果一不留神,把张妙撞倒了。张妙倒地后腿已经骨折了,动不了了。在这种情况下,药家鑫恨恨地想,我本来就穷,又贪上这种倒霉事,反正也没人看到,不如把她杀掉倒利落。于是抽出一把刀,也不管张妙挣扎、哀求,上去一气乱捅,连刺八刀把张妙杀死了。

    如果是这种情况,药家鑫被判处死刑,会有人觉得不妥吗?当然不会。我想不通为什么有些人仍然觉得药家鑫不应该被处死刑?连药家鑫自己也觉得对他的判决不公,他觉得自己还不算罪行极其严重,他初犯、偶犯又自首,他所以被判死刑,全是因为他开了汽车,因为整个社会的仇官、仇富、仇权心理。

    最后时刻还没有从灵魂深处彻底悔悟,药家鑫完全错到底了。他不应当怪汽车,汽车无错,富裕无错,权力也无错,它们像所谓的“激情”一样,都与此事无关。他拥有一个当官的爸爸和“天之骄子”的大学生身份,确实与结局关系不大。法律并非无情,而是他自己做事太绝。我们的法官也是人父,人子,人母,他们是这世界上感情最丰富的人群。惩恶扬善,打击犯罪,保障公平,维护正义,这是他们的神圣职责和法律使命。药家鑫今天二审被维持死刑,这其实不是什么民意不民意的问题。法律自有其真理般的运行轨道,它并不受任何权力、自私情感或公众媒体的影响。一个个体生命的死亡,如果能换来更多人的生,唤醒更多人的良知,这样的法律涅磐还是有一定价值的。

    俗话说,会怪要怪自己。死亡的根源在于他的残忍和道德沦丧。如二审判决所说,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情节极其恶劣,无论天理还是国法都无法原谅这样的错误!这不是什么三昏九迷,不是什么一念这差,不是鬼迷心窍,而是一个人的各方面综合素质长期积淀的结果。首先,他的精神是正常的,文化程度应当算是高的,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应该并不低。可他学的那些知识并没有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从小到大父母的家庭教育,亲属的亲情感染,老师的循循善诱,社会的耳濡目染和自己的感受体悟,都没有帮助他作出一个正确的抉择。相反,他作出了一个“南辕北辙”的错误决定,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出现这样的错误,应当怪谁?怪家庭和社会教育不够,怪网络游戏看多了,怪张妙睁眼记车号?从外界找原因,只能是荒唐,只有怪自己是正确的。

    也许是一个综合的N因素导致了我们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结局。一切只有药家鑫自己最清楚,但无情的法律留给他的只有最后的反省和后悔。更对不住的是,药家鑫违背常理的故意杀人行为让自己的父母、家庭和学校都“无故”地深陷痛苦的漩涡之中!

    我们正在成长的孩子出了什么问题?我们的家庭和学校教育出了什么问题?我们的社会为什么会出现像药家鑫、瘦肉精等种种诸如此类的问题?这些都值得我们去不断地反思和总结。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反而应该感谢药家鑫,他的反面教训也许能让后来者清醒一些,也许能让我们高分低能只重成绩不注重人格培养的传统家庭和学校教育有一个新的改变,能让我们的人才成长机制步入一个更加正确的轨道!

    如此,则万幸矣!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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