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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拉尔基法院试行立案前电话调解制度
发布时间:2011-05-23 10:47: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邢树新)   为进一步创新司法管理,服务百姓,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起,试行立案前电话调解制度。

    对每名申请立案的当事人,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征求原告本人意见。若同意在立案前与被告自行和解,或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自行协调解决,则立案法官可在立案前电话告知被告,并将被告是否同意立即告知原告,由其自行决定是立即起诉,还是暂缓起诉。

    该制度能够在诉前化解一部分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节约诉讼成本。自试行以来,该院已在立案前通过电话顺利调解了70多起案件。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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