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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违规进京撞坏天桥 车主陪损234万
发布时间:2011-05-25 10:19: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宏宇)
焦先生指使司机驾驶没有进京通行证的外埠重型自卸货车半夜进北京为工地送沙子,不料在行驶中撞坏北三环辅路大钟寺人行过街天桥。天桥的养护公司将焦先生、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日前,北京市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
养护公司诉称,2010年8月2日4时35分,在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辅路大钟寺人行过街天桥下,焦先生的司机驾驶焦先生所有并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的重型自卸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车厢突然升起与北三环大钟寺人行过街天桥相撞,造成养护公司负责养护的天桥损坏。故诉至法院,要求焦先生、保险公司赔偿养护公司桥梁维修费234万余元。 焦先生辩称,该司机不是他的雇员,而且事故是由于车辆机械故障造成的,故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辩称,同意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但认为养护公司主张维修费的证据不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焦先生的司机所驾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强险,故保险公司应在该保险限额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焦先生系该车辆的被保险人以及车辆运行利益的享有人,应赔偿养护公司超出交强险的损失。养护公司作为受损桥梁的实际养护人有权主张维修费,且提供的证据亦足以证实该公司为维修受损桥梁所支出费用情况,故对于养护公司主张的桥梁维修费,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法院判决焦先生赔偿天桥养护单位维修费234万余元;保险公司赔偿天桥养护单位桥梁维修费2000元。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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