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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个不幸的家庭
作者:卢映宇 杨小英   发布时间:2011-05-27 14:13:16


    5月26日下午,江苏省东台市头灶镇农民孙某家里来了几位“客人”。听说是东台人民法院的法官专程为孙某的保险赔偿款而来,邻居都纷纷涌到了孙家。

    说起这家人,邻居们唏嘘不已。作为家中顶梁柱的孙某不幸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丧生,留下了八旬老母与智障妻儿。老母与妻儿将肇事者及保险公司告到法院,后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赔偿22万元。22万元很快汇入法院账户,但究竟该把钱交给谁,却让承办法官犯了难。

    孙某的智障妻儿不具备行为能力,而孙某的母亲又年老体弱,生活无法自理。显然不能轻易把钱交给他们。

    出于对款项安全的考虑,承办法官拒绝了三位原告代理人领取款项的要求。此后,三位原告所在村出具书面证明,委托其同村的本家来领取。基于同样的考虑,承办法官也没有同意。

    为了让这笔款项最大程度地发挥保障孙某家人生活的作用,承办法官决定到当地了解情况,另行指定监护人。

    尽管事先已有所耳闻,但到达孙家后,眼前的一切还是让承办法官心头一震:苍蝇满天飞,缸里的腌菜上厚厚的一层蛆,四处没有可以下脚的地方。孙某的老母佝偻着身子,而孙某的妻儿则一脸呆滞,让人忍不住心酸。

    邻居告诉法官,平时孙家就孙某一个人干活维持生计。现在孙某不在了,家中的田地也没人管理,一家人生活难以为继,这些赔偿款就是一家人的救命钱。

    承办法官邀请了当地的村干部到场,在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后,经过共同协商,另行指定了一位监护人。同时,村委会出具书面保证,确保监督款项的使用。办妥一切手续后,再由监护人到法院领取赔偿款。

    为赔偿款设置了重重保障后,承办法官这才放心地踏上归程。

    如何司法为民?东台法官用行动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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