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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中院加强与检察院业务交流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1-05-27 17:17: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学军 缪翔 程瑛 陈晨)
5月19日下午,在安徽省宣城市刑事检察业务培训会议上,宣城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程同彬应市检察院组邀请,就刑法修正案(八)的理解与适用及量刑规范化试行的相关实务问题做了专题讲解和交流。
近年来,宣城中院与市检察院注重加强相互间的业务交流与沟通,统一对法律的理解与适用,着力提升刑事审判质效,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当天由宣城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全市刑事检察业务培训会议上,程同彬庭长从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危险驾驶罪”的审判实务入题,就刑法修正案(八)的重大意义,如何准确把握相关立法背景、立法精神、体系结构和主要内容等,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就全市两级法院2010年10月1日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等,做了广泛交流。同时,介绍了全市法院为贯彻执行好刑法修正案(八)和有效推进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所作出的部署与要求。程同彬庭长表示,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要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尤其是检察机关的业务联系和交流,切实加强协作与沟通,不断提高刑事审判质效。 此次活动有效增进了全市刑事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对彼此业务知识、能力和职业素养的熟悉和了解,达到了沟通与交流的目的,对进一步做好全市刑事司法工作尤其是刑法修正案(八)的贯彻执行和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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