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覃自茹 孙晶)
由于打不开房门,三少年竟想到用电缆吊住爬窗进屋的办法。不想吊绳在中途断裂,使人从高空跌落致伤残。5月30日,湖南省石门法院调解了该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徐征和杨军系初中同班同学,2010年6月30日下午,两人准备到杨军租住的房间玩耍,但杨军发现钥匙被遗落在房间内。该房屋共4层,杨军居住在第3层。两人在撞门不开的情况下,徐征联系到同学姚欢,要求姚欢帮忙将门打开。三人发现杨军租房后墙上有一窗户未关,遂商议用楼顶废弃的有线电视电缆将姚欢从楼顶吊送至3楼,翻窗进去开门。三人商量之后都表示同意,遂用电缆缠绕姚欢腰间,徐征、杨军各执电缆一端,将姚欢沿后墙往下送。但在姚欢被吊送至4楼时,电缆绳突然断裂,姚欢摔到地上致多处骨折。经多家医院治疗,姚欢共花去了医疗费近五万元,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8级伤残。事后,姚欢的家长要求徐、杨两家给予赔偿,但索赔未果。于是姚欢及家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杨两家共同赔偿损失。但徐、杨两人的家长均认为孩子无过错,拒绝承担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说明法理,合法、合理地划分双方责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徐家赔偿35000元,杨家赔偿25000元。(以上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