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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机内发现银行卡 取钱上万构成信用卡诈骗
发布时间:2011-06-02 10:32: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重庆市巫山县一农民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发现取款机内有一张银行卡,取款机显示可以取款,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连续六次从该银行卡中取出18000元,之后将该银行卡丢弃。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李永科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10年12月25日16时许,被告人李永科在巫山县广东路农业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发现取款机内有一张银行卡,取款机显示可以取款。被告人李永科将该卡的存款取出500元后,接着,查询卡内余额显示有存款19000余元,于是,被告人李永科连续六次又从该银行卡中取出18000元,之后被告人李永科将该银行卡丢弃。该银行卡系林琼取款后遗忘在自动取款机内。案发后,赃款已被追回并返还失主。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永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能积极退还赃款,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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