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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临门”遇“福星临门” 中粮集团起诉维权
发布时间:2011-06-27 15:50: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笛)
“福临门”牌食用油在国内市场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近日,“福临门”商标持有人中粮集团认为北京鸿乐伟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乐公司”)在食用油产品上使用的“福星临门”商标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将其起诉至北京昌平法院。
原告中粮集团起诉称:中粮集团是“福临门”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该商标用于食用油商品,在国内市场上享有高知名度。被告鸿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主要经营范围为分装、销售食用油。2011年3月10日,原告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城北市场个体工商户张某处购买了鸿乐公司生产的食用油,发现该产品以“福星临门”字样作为商标、商品名称和商品装潢使用。“福星临门”商标与原告持有的“福临门”食用油商标相似,有误导消费者的作用。被告鸿乐公司的行为已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张某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亦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故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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