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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十二字方针”促进审判效果管理
发布时间:2011-06-30 17:26: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乔子轩)
今年以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从提高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裁判的接受程度出发,探索出以“调解优先、有理推定、公信立院”为核心内容的审判效果管理模式,促进多项审判质效指标提升。
该院积极倡导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总结推广调解工作经验和方法,通过表彰“调解能手”等方式营造良好氛围。尤其要注重对系列案件、简单裁判当事人难以接受案件的调解工作。大力加强行政诉讼和解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挖掘潜力,尽力通过和解方式结案。 在开展涉诉涉执信访工作时,尊重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合理期待,进一步畅通信访窗口、院长邮箱等诉求渠道,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耐心从法律、情理、心理等多角度对当事人进行解释疏导,对生活确有困难且明确表示息诉罢访的当事人,积极争取市高院和市委政法委支持,给予必要司法救助,尽力消化信访积案。 扩大民事、刑事二审案件开庭范围,合理安排开庭时间,一个合议庭尽量安排集中到案发地开庭,降低法院司法成本和当事人诉讼成本。继续做好民商事判决书上网工作,业务庭要根据结案进度及时对适宜公布的判决书进行技术处理,交由审管办上传至本院外网。认真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做好庭审活动录音录像、数据储存和利用工作。 今年1-5月,该院多项审判质效指标进一步提升,尤其在涉诉信访方面,总共化解信访积案32件,处理来信515件次,接待来访362人次,申诉案件、群众来访和来信同比分别下降21.6%、32.4%和30.2%。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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