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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车内售冰毒被抓领刑九个月
发布时间:2011-07-07 14:00:0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无业男子驾车路边向人出售毒品,被当场抓获现形。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何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五百元。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10年11月6日17时许,被告人何明驾驶渝FAH068长安悦翔轿车,在巫山县巫峡路103号7幢处(教堂旁),何明从车窗内递给吸毒人员张波1小包毒品收取毒资200元。公安民警当场将何明抓获,从其身上查获毒品4包。经称重,被告人何明贩卖给张波的毒品0.18克,从何明身上查获的毒品0.98克。经鉴定,所查获的毒品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明明知冰毒是毒品而非法向他人销售,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何明当庭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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