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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家出走 妻子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1-07-12 10:48: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康德)   丈夫离家出走,不顾家庭生活,失望的妻子起诉离婚。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法院审理了此案。

    罗世章与罗秀芬于1992年11月19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3年12月27日生育一女儿, 1994年6月6日生育一男孩。自生育小孩后,双方常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夫妻感情不融洽,双方便外出务工,夫妻感情逐渐疏远。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罗世章性情开始变得暴躁,懒惰成性、不务正业、时常长时间外出也不让家人知晓。2006年,双方开始中断联系,经罗秀芬多方寻找仍不知其下落。罗秀芬在无奈之下起诉要求和罗世章离婚。

    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双方由于感情基础不牢固,加上婚后又未能培养起真挚的感情,致使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夫妻关系不和睦,两人常有争吵而分居,罗世章又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纯属名存实亡,应予以解除。罗世章经法院公告传唤,逾期不到庭应诉,视为其自动放弃抗辩权利。法院遂依法,于7月11日判决准予罗秀芬与罗世章离婚。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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