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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成功调结5兄妹化粪池溺水身亡案
发布时间:2011-07-15 10:41: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邱莹 黄思)   近日,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5兄妹化粪池溺水身亡”案在广西港北法院法官的积极协调下成功调结。

    2010年7月27日下午5时许,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长城村的5名儿童与11岁的堂兄阿维(化名)到某建筑工地玩耍,不慎落入泥塘中溺水身亡,5名儿童最小的年仅5岁,最大的11岁。事故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发生这起事故的水池是在建工地的化粪池,池水深约1.6m至1.8m之间,事发时四周均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事发后,贵港市安监局会同多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取证,确认了事故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为意外溺水致死,并就事故作出赔偿协议书。然而,死者家属认为施工方对几名儿童的死负有责任,遂多次就事故和赔偿到相关部门上访。

    案件引起了贵港市、港北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法院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多次到武乐乡了解情况,并结合案件实际,从情、法、理等多个方面进行劝解,积极为分歧双方沟通联系。

    在法院的积极协调和当地各方的大力配合下,2011年6月底,双方终于达成了赔偿协议,由港北区民政局、武乐乡政府、施工方一次性支付64万元人民币以及5万元救助款给死者家属。为确保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向港北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法院在详细审查双方的赔偿协议后,于当日依法出具了调解书,并免收双方诉讼费用。

    7月15日,案件所有法律程序履行完毕。这起纠纷长达一年之久的案件经贵港市政法委、市信访局、港北区政府、民政局与港北法院联手调解得以圆满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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