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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因势利导调解 化解多年家庭纠纷
发布时间:2011-07-18 16:35: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仁良)
本是血肉相连的一家人,却因家庭纠纷闹上法庭,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民事法官从案情出发,采用的灵活的调解方法耐心调解,一起多年没有解决的家庭纠纷,在近日终于得以妥善解决。
原告廖忠学、朱必仙与被告廖国昌、张继团系父母与儿子、儿媳的关系,但原告却一纸诉状将两被告告上法庭,称被告未对父母尽过赡养义务,原告为了与被告分家析产纠纷一事先后找村组和镇政府解决,但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过协议。2010年8月13日原告廖忠学因无米吃去找被告讨要,被告不但不给,廖国昌还将廖忠学打伤。原告认为自己还有能力管理自己的承包土地、山林以及牲畜,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分割原、被告的土地山林,住房原、被告各一半,分割共有的牲畜。 被告廖国昌和张继团称对两原告并没有不尽赡养义务。一直以来两原告都是与自己在一起生活,原告从2009年12月份之后虽不与被告在一起吃住,但原告所吃的粮食依然是由被告供给的。被告希望父母能够回到自己身边,与自己一起生活,如果原告不同意,自己也会对原告尽赡养义务。 在庭审过程中,由于双方的家庭矛盾由来已久,双方频频发生争吵,甚至恶语相向,所幸有主审法官的的制止,事态才不至于扩大。在法庭调解阶段,双方虽然同意调解,但情绪依然没有缓和,调解无效,主审法官只能宣布庭审结束。 本案的主审法官在第一次开庭后,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针对原告夫妇虽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但现一个儿子已经亡故,女儿现在出嫁的情况,以及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等情理和法理相结合的方法与当事人坦诚交流,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主审法官打破了简易程序一般只开一次庭的常规,经过领导批示后决定再开一次庭专门进行调解。由于前面的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第二次开庭时,原、被告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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