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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打架外逃14年 妻子无望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1-07-20 08:49: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熊莺)
2011年7月1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一审判决准许原告刘爱云与被告鲁可武离婚。
法院查明,刘爱云、鲁可武于1981年经人介绍相识谈婚,1984年12月结婚,此后一直未补办结婚登记。1985年、1988年分别生育一子一女,1990年又生育了次子。婚前,双方感情尚可。婚后刘爱云和鲁可武由于性格差异,常为家务琐事发生争吵。1996年,鲁可武因与他人打架导致外逃,至今音讯全无。因此原告刘爱云向法院起诉,以与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要求与被告鲁可武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虽一直未进行结婚登记,但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依法属于事实婚姻,。原、被告虽系自主婚姻,但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合,婚后又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且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特别是从1996年7月被告因打架滋事外逃后,长达14年之久与原告断绝任何联系,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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