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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建房摔伤 雇主儿子积极替父赔偿
发布时间:2011-07-21 10:13: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郇小军)   7月20日,经过江西省永修县法院法官的真情调解,雇工原告徐见华当庭获得了被告赵守忠儿子6万元的现金赔偿款。

    原告徐见华受被告赵守忠的雇请为其修建房屋坡顶。在施工过程中,徐见华不慎从二楼楼顶坠落受伤,后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因被告赵守忠年近七旬,且其本人无收入来源,在与原告徐见华协商赔偿过程中对于赔偿数额的分歧较大,故原告徐见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赵守忠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被告赵守忠表示愿意赔偿损失,但尽全部能力只能赔付3万元。原告徐见华则认为这次事故后短期内工作能力不可能完全恢复,急需赔偿款生活和治疗。原被告双方各说各的理,情绪都异常激动。

    承办法官立足调解,分头做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法官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使原被告及被告儿子都深受感动,被告赵守忠的儿子同意由自己替父赔偿原告徐见华的一切损失,双方达成了赔付6万元的赔偿协议。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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