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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带人上娘家打砸 妻再诉离婚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1-07-25 09:39: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曾辉明)
因夫妻矛盾,丈夫竟带人上妻子娘家打砸后在外不回,妻子遂再次起诉离婚。2011年7月25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一审判决准予原告孙菊香与被告付平根离婚。
孙菊香与付平根于1989年7月经人介绍相识谈婚,1991年1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9年,生育一女。婚后,孙菊香与付平根感情尚可。2008年正月,因夫妻闹矛盾,孙菊香外出打工,期间夫妻间仍有吵架。2008年7月,原、被告因闹离婚到当地司法所要求调解,经人劝解双方未能离婚。2008年7月,原告孙菊香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2009年正月,付平根带人到孙菊香娘家打砸,造成孙菊香娘家财产损毁,数人被打伤。付根平为避免当地公安机关追究责任至今在外不回,夫妻分居至今。后孙菊香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付平根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然结婚多年,婚后一段时间夫妻感情尚可,但因双方性格不合,双方分居生活已超过二年。被告方带人损毁原告娘家财产,并致多人受伤,伤害了夫妻感情。现夫妻关系无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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