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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收购站收赃露富 遭抢劫致一死二重伤
作者: 孙志强 晓宇 发布时间:2011-07-25 14:35:42
五个游手好闲的年轻人多次盗割通信电缆,到废品收购站销赃时,发现废品收购站内存放大量现金,遂在夜晚持剔骨刀闯入废品收购站实施抢劫,厮打中将废品收购站老板砍死,将其妻子、儿媳砍成重伤。7月22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恶性入室抢劫、盗窃一案。五名被告人均获重判,被告人张俊、常涛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川、尉金辉、张强则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年。
张俊(男,19岁)、常涛(男,21岁)、张川(男,22岁)、尉金辉(男,21岁)、张强(男,17岁)都是三门峡灵宝市近郊农民,因年龄相仿,都没有正经收入,就商量着一起割通信电缆卖钱。 2010年5月28日晚,张俊、张强、常凯凯(另案处理)拿着盗割的165米电缆,到一家废品收购站。这家废品收购站是新乡封丘人刘景振开的,其与妻子、儿子、儿媳一家四口住在这里,因收破烂都是现金交易,因此刘景振家中每天都有不少现金。2010年7月15日下午,张俊、张川、常涛、尉金辉四人商量抢点钱花花,随后他们花40元钱买了两把剔骨刀。2010年7月15日晚21时许,常涛、张川、张俊、尉金辉共骑一辆摩托车,带着剔骨刀来到刘景振的废品收购站,由尉金辉望风,其他三人进入院内实施抢劫,在索要钱财时,遭到刘景振拒绝,刘景振的妻子、儿子、儿媳闻声赶来,三歹徒与刘景振一家厮打在一起,张俊、常涛持剔骨刀疯狂乱砍,最终致刘景振死亡,刘景振的妻子、儿媳受伤。经鉴定,刘景振系被他人用锐器砍伤颈部致左颈总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刘景振的妻子、儿媳损伤程度为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俊、常涛、张川、尉金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持刀入室抢劫,造成一人死亡两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张俊、张强、张川、常涛分别结伙盗割通信电缆,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五被告所犯罪行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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