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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修房屋意外死亡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11-07-26 08:42: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曹霞 陈年红)   翻修厨房屋顶时因不慎跌落地面致死亡。近日,安徽省泾县法院对该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判决被告王桃香赔偿原告肖冬香等五人各项经济损失66051.08元。

    被告王桃香、汪鑫华系母子关系。原告肖冬香系吴呈树的妻子,吴荣坤、吴荣超、吴荣平、吴荣娣系吴呈树的子女。被告王桃香找同村村民宛立水翻修房屋,宛立水又叫了吴呈树等人一道为王桃香翻修房屋。2011年4月27日上午,吴呈树在翻修厨房屋顶时因檩条断裂跌落地面受伤,被送至泾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用去医疗费2547.25元。同年4月30日,经泾县公安局昌桥派出所和昌桥司法所调解,吴荣坤与汪鑫华达成协议,汪鑫华先行支付吴荣坤50000元办理丧事,后五原告诉至法院。    

    庭审中两被告辩称,被告和吴呈树不是雇佣关系,不应该按照雇佣关系承担法律责任;被告汪鑫华和本案没有关系,应该驳回原告对汪鑫华的诉请;吴呈树自身有重大过错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呈树等人为王桃香翻修房屋,吴呈树与王桃香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吴呈树因劳务受到损害而死亡,被告王桃香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应善意提醒、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吴呈树作为成年人,应该知道其从事空中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应该谨慎作业、注意安全,双方在本案中均有过错,应该根据双方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由被告王桃香承担70%的责任,吴呈树承担30%的责任为宜,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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