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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司法行政良性互动
发布时间:2011-07-27 10:12:3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彭洋 侯一丹)
2011年以来,河南省襄城县法院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建立了行政案件协调委员会、提高行政首长应诉率和司法建议落实反馈三项长效机制,促进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良性互动。
成立疑难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委员会,由常务副县长任主任,政法委书记、主管副县长、法院院长任副主任,县纪委、法院、检察院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运行程序和配套机制。协调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解决重大疑难行政争议,解决一批疑难复杂、长期进京赴省上访案件,强化行政机关责任,加强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优化行政执法环境。 行政首长出庭对增强行政机关领导的法治意识、改善行政机关形象、增进群众对行政执法的理解和信任,都具有重要意义。该院将建议政府出台相关规定,作出强制性要求,提高全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据不完全统计,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率越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越高,进入诉讼的行政争议大多数能在行政首长的重视下有效化解。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延伸,在化解行政纠纷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该院将联合县政府在全县建立对法院司法建议的落实反馈制度,要求行政机关将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报县政府同意后及时函告人民法院,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拒不落实司法建议并产生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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