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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男子争执中勒死女友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1-07-29 14:40: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克河)
因琐事与女友发生争执后,张鲲竟用手臂将女友勒死。笔者今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共计81万余元。
2010年7月22日15时许,张鲲在北京市丰台区家中,因琐事与女友童某发生争执,遂用手臂猛勒其颈部,致其死亡。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张鲲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亲属在案件审理期间能够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及案件具体情节,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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