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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到案发地开庭 法检联手进村以案释法 罗平县板桥法庭案发地办理公诉案件受欢迎
发布时间:2011-07-29 15: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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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通讯员 区鸿雁 张艳梅)
“庄严的刑事审判法庭搬至案发地开庭,不仅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也使广大群众观摩了法庭审判的全过程,接受了一次生动、直观、有益的现场法制教育。”7月28日下午,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板桥中心法庭巡回法官和公诉人一道走进辖区旧屋基乡旧屋基村,利用当天的当地集市日在农家院落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树珍等两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近200名人民调解员和赶集群众参加了旁听。
罗平县人民法院板桥中心人民法庭在总结民事案件巡回进村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山区面积大、贫困人口多等实际问题,在罗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决定联合开展辖区轻微刑事公诉案件“审判进社区”活动。通过发生在身边真实案件的审判宣传法律,受到了当地社会各界、特备是广大山区群众的欢迎。 据悉,当天的轻微刑事公诉案件系云南首家基层人民法庭进村巡回审理的刑事公诉案件。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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