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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满两年 起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1-08-04 14:08: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宪伟 杜鸿宇)   婚后一方长期外出,分居三年之久至今无音信,8月4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纠纷案,一审缺席判决准予原告姚中生与被告任二娥离婚。

    原告姚中生与被告任二娥均系安阳县西部农民,1999年,两人经人介绍于2000年1月26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无共同财产。2007年10月,被告任二娥无故离家出走,至今无音信。原告姚中生无奈,于2010年9月,一纸诉状将被告任二娥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任二娥于2002年10月离家出走,原、被告分居已有两年以上,可见双方感情基础确已破裂,被告人任二娥又因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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