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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主题注重实效,深化学习型法院建设
——大理市人民法院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纪实
作者:李雪梅   发布时间:2011-08-09 11:02:13


    近年来,大理市法院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积极倡导先进的学习理念,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特别是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以来,该院把活动作为深化学习型法院建设的重要载体,突出强调实践特色,不断强化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队伍的知识结构不断优化,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在科学发展中不断实现新跨越。

    一、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全院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培养法官尊重学习、渴求发展的价值取向,使学习成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和生活的第一需要,全面掀起学习热潮,营造了人人争先、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开展活动以来,该院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保证了创建活动机构健全、人员落实。通过层层动员,迅速掀起了全院干警新一轮的学习热潮。为确保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该院还充分运用工作简报、红色短信、宣传板报、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加强宣传,开辟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特刊”,编发工作简报,及时报送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做法,为搞好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建立完善的学习机制。大力实施“人才兴院”、“学习强院”战略,建立“以知识育人、以制度管人、以竞争激人”的学习机制,形成全员性、多层次、专业化的学习体系,逐步实现由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个人学习向团队学习、单项学习向综合学习、阶段学习向终身学习的转变。一是健全有效的学习制度。进一步构建、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总支支委会、审委会、中层干部理论学习会、部门会议、“三会一课”以及个人自学等学习形式,制定了相关制度,以制度来规范各项学习,做到有章可循。为确保党课受到实效,实行了党课教育考试制度,每次集中听党课后还要组织全体党员对此次党课的内容进行专门考试,“以考促学”;制定了《关于运用“红色短信”开展党员教育实施办法》,每周以“手机报”形式向党员干警发送1条“红色短信”,实现了党员教育的常态化。二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该院把干警的学习态度、表现和成果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使学习、考核、任用有机结合起来,以此来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对攻读高学层次学历或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积极从学费补贴、学习时间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对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不参加岗位培训的,依照有关规定,推迟或取消续职、晋职、晋级。以激发干警崇尚学习,追求知识的热情。三是健全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为着力培育选贤任能的用人环境,该院实行了主审法官、执行组长选任机制,按照严格的选任程序,采取实案审理、限时封闭制作法律文书、限时封闭制作执行方案的方式,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通过竞争上岗,把优秀干部放到了中层领导岗位上,给其提供施展聪明才智的舞台,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当其用。

    三、搭建丰富的学习平台。为激发法官们的学习热情和提高学习兴趣,大理市法院不断创新学习载体,搭建丰富的学习平台。一是构建政治理论学习平台。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风廉政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院党组理论中心组至少每季度以专题学习、集体讨论、读书会等形式集中学习一次;坚持每季度以党课、专题讲座等形式举办一次全院干警理论培训,邀请市直机关党委领导、州委党校、大理学院教授、专家授课,集体参学率达100%。二是构建学历教育平台。大力提倡和鼓励法官、干警加强自学,努力增强法官、干警钻研业务知识的自觉性。通过函授、脱产学习和研究生教育等多种方式来丰富学历教育层次,进一步提升法学理论素养。三是构建岗位培训平台。建立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岗位分类培训体系,确保全体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完成知识与技能的更新,适应审判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组织法官参加各项审判业务培训,加大对法官运用和审判技能的培训,增强法官驾驭庭审、分析认证、辨法析理和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四是构建理论研究与交流的平台。邀请上级法院领导和专家学者进行业务讲座、案例评析,拓宽干警视野、提高理论水平;开展业务交流和疑难案件研讨活动;制定了《大理市人民法院司法宣传、调研奖励暂行办法》,大力鼓励干警撰写案例、学术论文、调研文章和宣传稿件;创办了《工作简报》、《情况反映》、《司法调研》等载体,成为干警展现精神风采、抒发情怀的重要阵地和对外宣传、交流的窗口。五是构建技能比武的平台。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法律文书展评、庭审观摩、办案能手、书记员技能竞赛、疑难案件释法解析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六是构建网络学习平台。借法院信息化建设之机,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开通互联网,建立内部局域网,拓展学习载体,实现资源共享,为建设学习型组织提供充实的物质保证。

    四、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为创造有利的学习条件,大理市法院设立了图书室、阅览室、党员活动室,挤出资金,每年都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购置法学书籍和各类期刊、报纸,为法官们提供了很好的“充电”物资。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中,党总支组织了“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开展了“书记赠书”活动,党组书记要求法官多学习、少应酬、慎交友,争做学习的表率,把学习作为一种乐趣、一种境界、一种终身追求,养成热爱读书的好习惯,让读书成为最基本的生活方式。在开展授旗评星活动中,该院每季度还评选出“勤奋学习星”,引导全院干警崇尚学习。同时,该院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建设活动,搭建平台,营造了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在办公区、审判区、走廊悬挂院训、工作主题、格言警句等,建立法院“文化长廊”;每年向法官、干警征集“金点子”,积极为法院建设出谋划策;通过发送“红色短信”、“廉政短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开展演讲比赛,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增强法官投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结出丰硕的学习成果。通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不断深化学习型法院建设,全院干警学习意识不断增强、学习行为不断规范,学习载体不断丰富,学习效果不断提高,“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局面正在形成。在学习的激励中,干警的活力得到激发,热情得到释放,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2006年以来,我院陆续已有19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其中有部分干警已成长为主审法官、执行组长、中层干部,成为审判执行工作的中坚力量。近年来,面对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疑难案件和集体诉讼案件不断增多,审判难度加大,而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全院法官、干警克服各种困难,加班加点,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新的突破。2008年以来,大理市法院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被州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市委评为“基层党建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州委、州政府命名为“大理州第十一批州级文明单位”;纪检组监察室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在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指引下,广大干警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被充分激发出来,使学习真正成为一种自觉行为,“讲学习、比能力、争先进”的现象蔚然成风,为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文化支持和智力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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