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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农村老太车祸死亡 亲属获赔14万
发布时间:2011-08-11 09:02: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玉珍 刘苏华)   67岁高龄老太叶芳在去镇上赶集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2011年8月10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该起农村老太车祸死亡案,受害人的近亲属获赔14.15万元。

    2011年3月28日15时20分许,受害人的儿子刘智驾驶赣D6W058两轮摩托车,后搭乘受害人叶芳,沿319国道由东往西行驶至624km+150m丁字路口左转弯驶往泰和县沙村镇时,遇被告邱剑酒后驾驶赣B01V79两轮摩托车从道路左侧超车,两车发生碰撞,致叶芳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泰和县交警大队认定:被告邱剑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叶芳不负事故责任。赣B01V79两轮摩托车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对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受害人近亲属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从法、情、理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另外重点做保险公司的工作,促使保险公司同意调解。经过上午4小时及下午3小时的调解工作,三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受害人近亲属也顺利拿到了14.15万元的赔偿款。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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