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巫山法院用足用活协调手段推进行政审判
发布时间:2011-08-11 10:30: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世雄)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针对近年来行政诉讼案件增多、协调难度大等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强化措施,狠抓行政审判工作。

    强化资格审查,准确把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告知其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式。审理中,从行政主体是否适格,事实和证据是否清楚、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以及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查。强化领导支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的支持,促使行政机关主动、及时改变或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努力把“官民”矛盾化解在庭外。强化工作交流,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在交流中推动行政执法水平和司法水平的共同提高。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瑕疵,及时向行政机关通报,提出改进行政执法建议,帮助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避免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强化判决效果,始终坚持“协调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对能协调解决的案件,用足、用活各种协调手段,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对不能协调的案件,则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作出判决,避免因为强调“协调优先”的原则而影响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3件,其中,调解结案9件,判决5件,原告主动撤诉9件,撤诉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责任编辑: 张永抗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