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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太冲动 持刀刺死丈夫获刑
作者:邢利红 发布时间:2011-08-12 14:42:55
夫妻俩因家庭琐事争吵并撕打,妻子持水果刀刺破丈夫的心脏,妻子虽积极联系并组织施救,但也未能挽回丈夫的生命。8月5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做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于葵花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于葵花系河南省汝州市人, 2010年12月6日11时许,被告人于葵花乘坐其丈夫王孝国驾驶的豫CL3317号本田轿车,在河南省宜阳县香鹿山镇龙羽电厂附近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继而相互撕打。在撕打中,于葵花持水果刀乱戳,致使王孝国心脏、脖子部位受伤。于葵花见状即拨打120电话求救,并电话联系朋友尚现杰来施救。尚现杰驾驶面包车将王孝国送往宜阳县中医院抢救,于葵花驾车跟随其后。王孝国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孝国系他人用单刃锐器刺破心脏死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于葵花与被害人王孝国的父母就附带民事部分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王孝国父母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葵花在处理家庭矛盾时,持刀伤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成立,予以支持。于葵花在案发后能积极对被害人救治,并积极赔偿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予对其从轻处罚。 该院遂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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