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欣 陈庆)
近日,江苏省睢宁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奇的诈骗案,被告人陈明以能帮办理退休手续的名义骗取其妻子的姨夫六万七千元,后伪造各种证件骗取受害人信任,在用自己办理的邮政卡给受害人发放了“三个月工资”后,无法“自圆其说”,谎言终于败露。法院判决陈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悉,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间,被告人陈明得知其妻陈玲的姨夫佟德礼欲到原工作过的煤矿办理退休手续,遂谎称自己有关系能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并先后多次以办理退休手续需要请客、交养老保险、交住房公积金为由,骗取佟德礼人民币六万七千元,用于个人消费等。后被告人陈明用佟德礼身份证在徐州市矿山路邮政储蓄所办理个人结算账户,并加盖刻制“退休工资”印章,充当退休工资卡,分三次转账3021元充当退休工资。2010年12月5日,被告人陈明因无钱继续“发工资”,遂到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沪东新村派出所投案。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明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明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陈明能够积极退赔,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