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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庭的忠实坚守者
——记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茅草街法庭庭长高光明
作者:李敏 张兴   发布时间:2011-08-23 10:49:14


    高光明同志1987年从部队转业后,就服从组织安排在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茅草街法庭工作,这一去就是二十多年,从而立之年到五十知天命,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一步一步地走上基层法庭庭长岗位,退居二线后他仍选择留在法庭工作,他总是说,“呆久了,这每寸土每寸草都有感情了,舍不得这乡里乡亲的”。二十多年来,他经手办结案件1487件,其中调解结案1011件,调解结案率达68%,多次被评为省、市“办案能手”、县优秀共产党员、被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一次。

情倾百姓,诚心调解

    高光明在审理民事案件中,特别注重调解工作。在他看来最差的调解胜过最好的判决。因此,他所办理的每一件案件,都会用诚心最大限度地促成调解,就地化解矛盾。以公正为民为出发点,辨法析理,以一颗真诚之心去感动人、教育人,使当事人心悦诚服接受调解。

    刘晓春诉刘易赡养纠纷一案中,刘晓春原本是南县麻河口镇居民,后搬迁至南县茅草街镇,其有两子,分别赡养父母。刘易是刘晓春长子,负责赡养其父。但是几年来刘易都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甚至没有探望过他刘晓春一次。刘晓春一气之下将其子刘易告上了法庭。

    开庭审理前,高光明了解到刘晓春已多次在公共场合大肆宣扬其子的不孝行为,父子之间矛盾一触即发,如果不尽快处理会使矛盾升级,案情越来越复杂化。高光明通过走访当地干部群众,深入全面地了解案情。原来刘易以自己小的时候未得到刘晓春的抚养,刘晓春丝毫没有尽做父亲的责任为由拒绝赡养刘晓春,并且父子间缺少交流,形成了多年的隔阂。

    掌握这些情况以后,高光明多次做刘易的思想工作,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诉他要换位思考,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同时,高光明也劝说刘晓春不要再到处宣扬,应多加强与刘易的沟通。高光明的真诚和耐心赢得了双方的信任,在他的主持下,父子俩面对面地交流,终于消除了隔阂,刘易同意每月付给刘晓春生活费两百元。

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作为法官,尤其是作为一名工作在审判一线的法官,应当具有一种特殊的社会正义感和责任感,坚守法官公正廉洁办案的底线。多年的审判工作中,高光明对每一个案件都坚持做到公平、公正,保护好当事人的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王勇诉茅草街水机站工程欠款纠纷一案,王勇系一包工头,承包了茅草街水机站的一项工程,工程完工后,水机站拖欠工程款,并且一拖就是几年。王勇通过多种途径索要该款项,可始终未能如愿,于是将水机站告上了法庭。立案后,王勇并未抱多大希望,因为他想着自古都是“官官相护”。

    高光明接到此案后,深知该案影响甚大,而且是“民告官”,必须谨慎对待。调解之后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在开庭审理过程中,高光明认真把好案件的事实关和证据关,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最后判处水机站归还王勇工程欠款24万利息5万。被告水机站不服上诉,二审终结后中院维持原判。在该案后期的执行中,水机站迟迟不予以执行,基于此法庭申请冻结了县水利局划拨给茅草街水机站的工程款。然而年底时,水利局通过采取其他途径将该冻结的款项划拨到了茅草街水机站。

    面对此种情况,高光明并没有因为水利局位高权重而畏惧不前,而是在请示县法院之后,对水利局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且要求茅草街水机站归还拖欠的工程款,最后该案得以很好的执行。此案从立案到结案不到一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当事人王勇对此感激不已,改变了以往的错误看法。作为一名人民法官,高光明不论原被告的身份和地位,只是站在正义的立场,秉公执法,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两袖清风,廉洁自律

    高光明总是说公正是法官之魂,廉洁是法官之本。他把廉洁自律当做自己工作的基石,自觉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在办案中,来找他说情送礼、请吃请喝的时常都有,但他或婉言谢绝,或是严厉批评,视廉洁为铁律,树立了法官的良好形象。

    他在审理一起人身损赔案时,受害者许某来到办公室诉说其家境困难,希望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在与高光明聊天的过程中,许某拿出一个红包强行塞给高光明,高光明义正言辞地拒绝了,并对许某说:“你的案件我会公正处理,如果我收了你的红包,就愧对我法官的称号了。”而后此案顺利地得到了调解,许某也获得了应有的赔偿。许某在领到赔偿款的那一刻,激动地握住高光明的手,声音哽咽地说:“高法官,您真是我的大恩人!”

    他,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一个基层法庭的忠实坚守者。作为一名生活在最基层,工作在第一线的法官,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着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理想,诠释着公平、正义的真正含义,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诺言!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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