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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隐瞒精神病 男方迷信冲喜“闪婚”落空
发布时间:2011-08-25 09:31: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勇 陆丽芬)
8月24日,被告覃丽华在母亲、兄长的陪同下,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百育法庭,经法庭主持调解,原告覃仕学与被告覃丽华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2010年12月7日,原告父亲重病在床,为给父亲冲喜,原告覃仕学经人介绍与被告覃丽华认识恋爱,并于2011年元月17日登记结婚。婚后原告父亲的病不但不好转,病情反而越来越加重,且于2月28日逝世。原告父亲逝世当天,被告精神病复发,被送入百色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偏执型精神病,住院治疗至3月21日出院,医疗费近万元。 经查明,2009年3月11日,田阳县公安局委托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对覃丽华作出精神病鉴定,鉴定意见为: 精神分裂症。被告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在与原告确立恋爱关系时,被告及其父母故意隐瞒,直至被告精神病复发原告方知情,以此为由,原告于2011年7月25日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百育法庭受理该案后在诉讼期间,深入原被告所在地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被告在其病情症状好转的情况下,主动到法庭找法官同意与原告离婚。8月24日,法庭通知双方当事人及其监护人到庭协商,经法庭主持调解,原告与被告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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