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酉阳县法院“DMAIC”五阶段全面提升审判管理质效
发布时间:2011-08-30 15:06: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吕伟 丁懿)   2011年,重庆市酉阳县法院重点在审判质效领域采用DMAIC流程开展工作,以项目管理方式加强法院内部规范化建设,实现了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取得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主要做法是:

    一是定义阶段(Define):将抓好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应尽之责。根据市高法院年度审判质效考核指标和调控指令,统筹全局,科学研究指标数据,量化分解到各审执业务部门,确保各类数据均衡发展,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工作成果。

    二是测量阶段(Measurement):强化数据管理,确保测量数据准确性。细化明确审理程序、实体处理、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扫描录入等七个方面共计91项案件评查内容,同时规定案件审判流程中每一环节时限,每周通报督办。

    三是分析阶段(Analysis):确立绩效考评月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全市法院案件质效指标情况,逐项分析、纵横比较数据和排名变化,找准质效变化的原因和薄弱环节,补弱固强,填疏补漏。同时要求各业务庭长结合实际自行提出阶段目标,分析点评本部门审判质效运行情况、法官办案数量、收结案比、上诉率、发改率、调解率等,明确改进措施和目标。

    四是改善阶段(Improve):固化疑难案件“会审”方式。每周五组织民一、民二庭及人民法庭对复杂、疑难民商事案件进行集体讨论,提升法官业务能力,统一全院司法尺度;每月执行局对重点案件进行研究,通过集体智慧推动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每周三定期召开审委会,除做好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工作外,将重心转移到对审判经验的总结及审判质效的评估上,促进全院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

    五是控制阶段(Contro1):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每月评选优秀办案庭局、办案标兵和服务标兵,执行局内部开展“五比”活动,营造了比、争、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为审判管理奠定良好基础。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各业务庭长期未结的案件进行清理通报,限期结案,以缩短审执时间。同时建立完善审判业务与管理部门双向监督和交流沟通机制。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