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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赃不均骗子被骗 团伙作案同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1-08-31 17:29: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其明)   为谋私利不择手段,骗人者反而被骗。8月30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魏晓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0年11月初,被告人魏晓刚、刘春秀(已判刑)、赵古遥(已判刑)经过策划与孙浩然(已判刑)合谋后流窜到海拉尔区伺机诈骗。由孙浩然物色到开保健品商店的被害人苑海明(女),经过刘春秀主动与被害人接触,并骗得苑海明的信任。2010年11月12日上午9时许,刘春秀把被害人苑海明骗到旅店,被告人魏晓刚、刘春秀、赵古遥用事先准备好的维生素药片冒充治疗癌症的药片,以每片15元进20元卖出,从中每片能挣到五元钱差价为诱饵,欺骗被害人,诱使被害人苑海明与他们合伙“卖药”,并出资11万元交给冒充医生的赵古遥。赵古遥、刘春秀收到苑海明的11万元“买药”款后逃走。刘春秀告知被告人魏晓刚骗取了被害人2万元,被告人魏晓刚分得赃款3千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追回赃款85470元,并返还给被害人苑某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晓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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