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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成痛下杀手 羊角锤砸死三人获死刑
发布时间:2011-09-01 15:22: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华)   湖北一男子因恋爱不成用羊角锤致3人死亡,亡命天涯7年多后被抓获归案,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洪权死刑。

    张洪权,曾用名张发岐,男,1968年3月11日出生于湖北省郧西县,13岁就外出打工。2000年夏天,与同一工地打工的开县姑娘美美(化名)恋爱。2003年8月10日,张洪权到开县美美老家,却遭到拒绝。张洪权遂迁怒于美美家人。同年8月15日午夜,张洪权趁美美的母亲、继父及继父的孙子熟睡之际,用羊角锤连续敲击3人头部,致使3人当即死亡后逃逸。经鉴定,美美的3位家人均系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逃亡7年后,张洪权于去年10月10日在深圳龙岗区爱联街道落网。今年初,重庆市检察院二分院以张洪权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洪权因婚姻不成而迁怒他人,继而持羊角锤将3人打死,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

    据张洪权供述,他作案的工具就是打工用的羊角锤,作案完毕后,张洪权将羊角锤砸到电视里,而后逃逸,7年后终被擒获。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洪权因恋爱纠纷迁怒他人,持羊角锤致死3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的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张洪权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了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

    日前,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张洪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张洪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3人死亡的丧葬费共计52989元。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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