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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不足半克得款三百 获四月拘役五千罚金
发布时间:2011-09-06 13:57:3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章科)   河南省固始县青年男子华乔从别处购来毒品带回家乡贩卖,未料刚卖出0.4克即案发。华乔贩毒得款300元,却为此付出沉重代价。2011年9月6日,固始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华乔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华乔,男,1986年1月出生,住固始县城关镇政和玉花苑小区。2010年11月份,华乔伙同他人在光山县城关一宾馆内从毒贩刘飞(另案处理)处,以每克500元的价格购买冰毒8.5克,以30元每颗的价格购买“麻古”20颗。华乔分购3克冰毒和4颗麻古。

    被告人华乔随后返回固始,并于同月的一天晚上,在固始县城关红苏路,将冰毒0.4克卖给吸毒人员何某,获款300元。

    案发后,华乔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华乔以营利为目的贩卖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其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其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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