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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板”为筹路费去抢劫 劫得两百获刑十年
发布时间:2011-09-07 10:53: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明辉)   逢人便说自己是在重庆市城口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贾老板”刘权“栽了”,为了筹集回老家巫溪县,入室抢劫财物两百元的刘权,近日被城口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刘权原是重庆市巫溪县尖山镇人,1977年至今一直在外打工。据被告人供述,2011年6月11日,刘权的老朋友游玖桂打电话给刘权,说要给刘权介绍女朋友。为了寻得佳偶并“支持城口县新农村建设”,刘权便从贵阳来到城口县明中乡。来到城口后,游手好闲的刘权就住在游玖桂家中玩耍,平时打点小牌,无奈“手气不佳”身上仅有的几百元现金输的精光,连手机话费都没钱充。

     无奈之下,刘权便起了上山挖天麻筹集路费的念头。6月25日,刘权和游玖桂上山挖天麻,在半山腰上看见一户人家,游玖桂便给刘权介绍说这是他妹妹游玖华的家。刘权见游玖华家中只有游玖华一人,便心生歹意。第二天,刘权独自一人上山挖天麻,并借口没带锄头来到游玖华家中“踩点”。游玖华见是哥哥的朋友,便热情招待刘权,这也让刘权基本摸清了游玖华家中的情况。

    6月26日晚上11点半,刘权见游玖桂家人都睡着后,悄悄向游玖华家中摸去。到游玖华家后,搭起一把梯子翻到游玖华家二楼寝室。正在刘权翻箱倒柜之时,突然听到游玖华一声大喝:“是哪个?”,刘权立马一把掐住游玖华脖子,一手捂住游玖华嘴巴。“你不要害怕,我只是来借点钱,现在你又两条路,要嘛给我钱,不给我就把你强奸了!”刘权见盗窃不成,心中一横,更是起了抢劫的歹意。“我没得钱。”“没钱,我外头还有四个兄弟,要是不给钱我们就先强奸你,再掐死你!”无奈之下,游玖华只好将家中仅有的两百元交给刘权,刘权得钱之后,立马逃跑,可是由于地形不熟,逃了一个小时不到就被闻讯赶来的村民抓住,并扭送至当地派出所。

    城口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权在被害人屋内采取暴力手段劫取财物,属入户抢劫,依法应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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