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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女赴河南骗婚得款一万四领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1-09-07 14:43: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清华)
家住云南省文山县古木镇的被告人左云霞,因伙同他人放“飞鸽”骗河南一男子现金14000元,近日被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1年2月底,被告人左云霞伙同陆永祥(另案处理)从云南省文山县到达河南省汝南县后,陆永祥提议并密谋将左云霞化名杨双妹,以让左云霞与他人成婚为由骗取他人钱财,陆永祥许诺事成后付给左云霞5000元,左云霞同意。2011年2月28日,陆永祥等人将化名为杨双妹的左云霞介绍给汝南县板店乡魏岭村一村民王某,陆永祥等人从王某家骗走现金14000元。2011年3月2日,左云霞从王某家溜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左云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与他人成婚为由骗取钱财14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左云霞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左云霞到案后认罪、悔罪,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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