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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法院坚持“六个加强”推进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1-09-08 13:47: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今年以来,山东省曹县法院坚持按照“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的队伍建设要求,在用人、育人、管人、励人上狠下功夫,强化六项措施落实全市法院队伍建设会议精神。

    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凝聚力。采取院长例会、中心学习组等精读细研会议上的“两个讲话”精神,并以之作为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南,切实做到胸怀大局,胸怀法院工作全局。并采取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把握大局、科学决策的能力。

    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敏锐性。健全“长短结合、重点突破”的教育培训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抓好短期培训和专题培训、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技能建设的结合,促进知识型法官向能力型法官转化。

    加强作风建设,提升亲和力。扎实开展“法院文化年”和“人民司法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好“人民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信等开展,深入分析队伍存在的薄弱点,不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情感冷漠、办事拖拉等现象,迅速及时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将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作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确保“想干事、愿干事、能干事”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战斗力。一是狠抓激励机制建设。除继续完善办案激励、学习激励等机制外,完善信息、调研奖励办法,大兴司法实务调研之风。二是狠抓考核机制建设。建立以绩效为核心、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考评体系;加强分类分级考评,实现由单纯的数量评价向注重质量评鉴转变;建立考评档案,综合运用历次考核考评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三是结合特点留人才。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人才结构调整的同时,看重资深法官的“实践财富”,注重发挥老法官的“余热”,老中青相结合,知识与实践互补,使各个年龄段的法官得到合理配置和使用。

    加强队伍管理,提升精细化程度。紧抓管理这个重点,着力从三个方面实现监督管理“立体化”。一是确保规章制度系统化。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系列规章制度,既注重“高危”防范,又强化细节管理。二是确保管理手段多样化。除用好审务督察、案件抽查、案件流程管理等常用监督手段外,借力信息化建设将法官的立案、庭审、接访等司法活动置于监督之下。三是确保监督体系联动化。大力推行“阳光审判”,选任人民陪审员60名,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监督执行,力促监督工作体系化。

    加强文化建设,提升环境陶冶水平。突出法官主体地位,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文书评比、争先创优等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法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将制度强制执行与引导执行相结合,以感情激励、理想激励、榜样激励等方式,促使干警接受管理,并由他律向自律转变;运用好羽毛球场、乒乓球室,不断丰富干警业余生活,以文化品位提升干警道德修养。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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