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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女子跨省两次“嫁人”骗取彩礼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1-09-16 16:33: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海港)
被告人权世美系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人,其以与人“结婚”为名窜至河南、河北骗取彩礼款。近日,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权世美诈骗案作出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权世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07年11月7日,权世美伙同他人从云南省富宁县来到河南省汝南县,权世美化名罗文艳以嫁给汝南县一农民王某为妻与其共同生活为由,诈骗王某现金14600元,后权世美于2008年1月9日从王某家逃走。 2008年5月份,权世美伙同他人从云南省富宁县来到河北省怀安县,权世美化名陈妹以嫁给怀安县一农民胡某为妻与其共同生活为由,诈骗胡某现金30000元。2010年12月3日权世美被河北省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2月11日被汝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汝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权世美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假姓名与人假结婚手段诈骗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因同伙人未到案,主、从犯不宜区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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