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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法官当志愿者 参与调解成果显著
发布时间:2011-09-17 11:39: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相颖 王雪)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给我解决问题,法院这个政策好啊!”这是某案件当事人对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双井法庭启动的调解志愿者机制给予的赞扬。
王某与妻子李某因感情不和经密云法院判决离婚,同事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向王某的大哥、二哥各借款1万元,作为两人的共同债务偿还。判决离婚后,王某的两位哥哥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王某共同偿还借款。案件立案后,密云法院双井法庭副庭长付铁军当即指派驻庭退休法官郭长茂及人民陪审员王建海对此案予以调解,经过退休法官及人民陪审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两案件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协商解决,同意调解志愿者的调解意见,调解达成协议后承办法官当庭向双方送达了调解书。 为加大法庭诉前、庭前等程序中的调解力度,充分发挥退休法官及人民陪审员丰富的审判及社会经验,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法庭结合审判实际,特聘请退休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为法庭调解志愿者,并出台了调解志愿者工作实施细则。 退休法官表示,这是双井法庭调解工作的新创举,自己虽然已是退休法官,但是一定竭尽全力支持法庭工作,不辜负法庭的信任配合法官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余热为法院的审判业务增辉加彩。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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