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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隐忧多
发布时间:2011-09-17 15:11: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琼蕙)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折射出了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忧。

    2011年7月25日,北京北鼎恒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一张诉状将博亿财富(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告认为,双方签订了西古村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告已经依约进行垫资施工,但因被告原因导致项目于2010年8月停工。被告以书面结算单形式确认了尚欠原告临时设施费170万元。但被告经原告多次追索仍未支付。在双方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显示,工程自2010年4月底开工,为期一年,工程地点是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店镇西古村东北侧,合同金额为一亿八千万。

    但就是这样一件看似寻常的案件,却找不到被告公司,原告在向法院提交的《情况说明》中称,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因涉嫌非法买卖土地已经于2011年5月7日被公安机关拘留,后被逮捕、羁押。

    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建设工程的合法性有待加强监管,施工行为需要加强管理规范,工程质量需要加强控制。如果涉案工程所涉地块系由发包人非法获取,那么建设工程各方都将受到不同程度影响。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或将介入。

    原告是否能顺利收回垫资,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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