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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十龄童污水池溺死 村委会和管理者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1-09-19 15:09: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贾茹)   小斌(化名)与同村的小伙伴小悦(化名)、小龙(化名)在村中玩耍,玩耍中小斌、小悦不慎掉进村中的污水处理池,当场死亡。日前,小斌的父母以生命权纠纷为由诉至北京市房山法院,要求相关村委会和污水池的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

    小斌的父母称,在小斌、小悦掉入污水处理池后,小龙跑回家通知家长,后来孩子的父母先后到达现场,并拨打了110、120等电话。小斌的父亲在医生和警察到来之前,将两个孩子从水中救出。经过一个小时的抢救,两个孩子被宣告抢救无效死亡。经过警察现场勘察发现,出事的污水处理池周围没有任何保护设施,也没有任何提醒危险的警示标志。

    小斌的父母认为,该污水处理池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均存在重大过错,因此将污水池所在村的村委会以及建设管理该污水池的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45万余元。

    日前,房山法院受理了此案。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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