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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女孩诈骗战士钱财获刑七个月
发布时间:2011-09-20 14:06: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其明)
9月19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韩晶(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经审理查明,2006年9月的一天,被告人韩晶在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那边是一名男子,提出要与她交朋友,被告人韩晶当得知对方是一名森警战士,并在谈话中知道该男子有想在退伍前转士官的想法后,便谎称自己也是一名武警战士,同时强调说自己有能力帮他办理转士官事宜。自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间,被告人韩晶假借为于金振托人找关系办理转士官名义,先后多次骗取于金振人民币23000元。案件中被告人与被害人始终没有见过面。案发后被告人韩晶已退还1700元,其余款已被她用于购物和上网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现视被告人韩晶犯罪时未成年之情节,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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