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新干一男子为索债务拘禁欠债者获刑九个月
发布时间:2011-09-21 09:40:1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被告人郑勇在江西樟树市一地下赌场以每万元日息500元的高额利息向受害人邓雪清放款3.5万元人民币用于赌博,不料邓在赌场将借款输个精光,无钱还债,被告人郑勇为了索取非法债务,非法拘禁债务人邓数日并且将邓殴打致轻伤。日前,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郑勇有期徒刑九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9月份,受害人邓学清在樟树市向被告人郑勇借款3.5万元用于赌博后输光,因邓无钱还款,当晚邓被郑勇等多人带至新干县城北某宾馆。邓的吃喝拉撒被郑勇等人监视,并且被扣留身份证件,非法限制邓学清的人身自由长达40余个小时。2009年10月14日晚,为再次索取债务,被告人郑勇纠集多人到邓学清家中,强行将其带上车至麦斜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临时起意将邓学清打伤,后经鉴定为轻伤。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勇伙同他人以索要欠帐为由,非法拘留、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