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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谎称能买低价房诈骗5万“五进宫”
发布时间:2011-09-28 11:14: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和贵平 宋秀梅)   因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掩饰犯罪所得罪已四次进“监”的被告人李平,在出狱后仍不思悔改,谎称自己与市领导认识能低价购买安置房,诈骗5万元自行挥霍,使自己第五次锒铛入狱。2011年9月26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平2010年通过他人与被害人刘芳相识后,看到刘芳急于买房,囊中羞涩的他就灵机一动,想到“发财”计策。他谎称与市领导相识,能够以低价购买南水北调拆迁安置房,骗取了刘芳的信任。2010年11月2日,被告人李平以交预付款为名,在市某酒店门口收取刘芳现金五万元,以供自己挥霍。为了让刘芳不起疑心,被告人李平通过办假证人员伪造了94000元预付收据一张,加盖了伪造的“财政局财物专用章”,将该收据交予刘芳,并谎称帮刘芳垫付了44000元房款。后刘芳发现被骗后报警,案发时,5万元赃款已被李平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现金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其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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