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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法院开展作风整改“挑刺找茬”动真格
发布时间:2011-09-29 13:54: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慧斌)   9月27日,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五名干警因为上班迟到被通报批评。这是该院开展“作风整顿月”活动的一个缩影。该院自开展“作风整顿月”活动以来,始终坚持问题查摆要做到干警自我“挑刺”,部门自行“找茬”,作风整改找准着力点,打出“边查找、边整改,边提高、边巩固”的组合拳。严格三项制度,作风整改“动真格”,务求实效。

    实时检查,督促执行制。强化活动领导小组对作风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实时检查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责任人落实具体工作情况。通过定期查岗、突击检查和车辆巡检等多种方式检查干警在工作纪律、执法作风、廉洁从政、车辆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切实以督查推动整改落实和作风转变。

    自查自纠,问题汇报制。干警个人和各部门认真对照活动方案要求,查摆问题。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整改措施、努力方向后汇报至活动领导小组,在梳理汇总后,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具体问题下达作风整改具体指导意见。各部门要及时汇报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效果,及时反映整改过程中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的落实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偷工懒惰,以没有问题而不汇报的部门,实时检查后查出问题的,严格追求责任人责任。

    全程通报,限期整改制。切实将通报制度贯穿活动始终,定期通报各部门活动进展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学习活动规定读本及文件无学习笔记;上下班迟到早退或有其他上班纪律问题;群众反映工作态度不热情;检查情况不理想;自查自纠不落实等情形都在通报之列。通报明确了整改期限与整改目标,逾期未完成整改目标的,将视情形处置,或告诫、或通报批评等。

    据悉,该院把作风整改落实情况、作风考评情况、通报情况、检查情况与年终评先评优考核挂钩,不断将工作落到实处。该院将认真吸收此次整改活动的经验,逐步探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不断优化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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