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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11-10-08 16:37: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建军)
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
该院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重要指导方针,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紧密围绕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犯罪线索、治安隐患和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提出防范建议,提升办案质量、延伸审判效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巡回办案,现场开庭等形式,宣传法律,为农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的稳定和发展,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在基层的落实。在活动中,该院认真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宣传刑法、民法、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农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群众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认真搞好接待来访,倾听群众的呼声和反映。对当事人要求受理又符合规定条件的案件,做到了及时受理;不能受理的,耐心解释说明原因,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坚持做到对缓、管、免等外执犯定期回访考察,建立回访考察档案,实行向前、向后、向外三个延伸,敦促工、青、妇、村委会、学校、家庭成立帮教组织,制定帮教措施,教育、挽救、感化少年犯,促使其健康成长,减少重新犯罪。 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开展走村串户活动,要求每位法庭的干警要联系一至两个村庄作为“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辖区的社情民意,排查不安定因素,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推行巡回办案,送法上门服务,维护农村稳定。目前,该院基层法庭已在110余个村庄建立了联系点。同时,注重加强对民调组织的业务指导,建立了定期联络制度,积极做好诉前疏导工作,增强人民内部团结。 重视信访工作,坚持有诉必理、依法及时解决的原则,抓好预防,注重疏导教育,强化法制教育,全面落实信访三定、三包责任制,认真做好了上访老户思想疏导工作和纠诉缠诉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上访当事人稳定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控制了越级上访,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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