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重庆巫山一农民,因别人购买了朋友销售的非法的“六合彩”而欠款,受朋友之邀前去要帐,在索要未果的情况下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并强行将被害人带离巫山后,强迫其写下借条并给家中打电话凑钱。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吴昌全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08年,贺茂明通过陈文安(已判决)购买非法的“六合彩”,但一直未将购买“六合彩”的钱付给陈文安。2009年4月1日,陈文安邀约苏福兴、谭词清(均已判决)和被告人吴昌全等人准备找贺茂明收回5.3万元欠款。当日17时许,陈文安和被告人吴昌全等5人租用钱启太的面包车,从湖北省建始县长梁乡场镇来到巫山县邓家乡贺茂明家。被告人吴昌全和陈文安等5人找到贺茂明后,要账未果,遂对贺茂明实施殴打,并强行将贺茂明拉上车,带至建始县长梁乡。到长梁乡后,贺茂明被强迫写下借条并给家中打电话凑钱。第二天中午,被告人吴昌全和陈文安、谭词清将贺茂明带到建始县城,后又将贺茂明带到湖北省荆门市,当日晚十时许,将被害人贺茂明释放。同时查明,2011年7月20日,被告人吴昌全主动到巫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昌全伙同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吴昌全主动到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遂作出了如上判决。